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7.1级地震后,青海省粮食局第一时间向国家粮食局电话报告有关灾情及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粮食应急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紧急启动省级粮食应急预案。地震发生后,按照《青海省粮食应急预案》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省粮食局迅速成立了抗震救灾粮食应急供应领导小组,安排启动应急粮源筹措、粮食调拨运输、军粮供应等工作。14日下午,省粮食局有关负责同志带领第一批14人的救灾队伍,装运部分救援物资紧急奔赴灾区,15日清晨6:30分赶到玉树县结古镇后,立即投入救灾及粮食供应等各项工作。省粮食局及时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启动省级粮食应急预案的请示》,14日晚19点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研究决定,启动青海省级(Ⅱ级)粮食应急预案,并明确了4点要求,一是玉树当地粮食库存中的省级储备、州级储备用于灾区群众的紧急救助供应。二是全省省级粮食储备及周边果洛州、海南州州级粮食储备集中解决各种救援队伍的供应问题。三是迅速解决落实玉树食用油库存不足的问题。四是各项措施由省粮食局负责落实到位。14日晚21点省粮食局召开救灾领导小组会议,安排落实相关工作。玉树州粮食部门已在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展开了抗震救援和粮食应急供应工作。 二是及时筹措粮源及救灾物资紧急调往灾区。4月14日上午,省粮食局紧急组织第一批135吨成品粮(其中:粳米90吨、特一面粉45吨)和食用油16吨,已运抵灾区。下午又紧急组织6顶帐篷、4组汽柴油发电机和部分食品、饮用水、棉被等物资运往灾区,保障灾区粮食部门有效地开展应急供应工作的需要。14日晚,省粮食局安排西宁国有放心粮油店连夜生产近2万个馒头、大饼,5吨青稞炒面,4吨压缩干粮等熟食品,于15日中午1点前发运灾区。 三是积极做好军粮供应工作。根据省粮食局统一部署,省军供站紧急安排落实抗震救灾军粮供应工作,为承担救灾任务的解放军、武警、预备役官兵等做好军供米、面、油的供应,并派员赴玉树县,协调做好玉树县成立野战军粮供应站的前期准备工作;玉树州军粮供应站已进入抗震救灾的应急状态;格尔木市和乐都县军粮供应站也为赶赴玉树抗震救灾的部队做好了军供米、面、油的保障供应。目前省军供站在保证应急救援部队的军供粮油主食供应的同时,积极与部队衔接,做好副食及其他生活用品的延伸服务工作,确保军粮供应后续保障工作。4月15日上午,国家粮食局已派出由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青海地震灾区指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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