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等部门下达第二批
中央储备粮油抗震救灾计划9686吨
2010年05月17日 【字号:
  根据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会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为确保灾区生活困难群众的口粮供应,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出《关于下达2010年第二批中央储备粮油抗震救灾计划的通知》(国粮调〔2010〕91号),下达第二批中央储备粮油抗震救灾计划9686吨,其中:稻谷9304吨(折大米5995吨)、国标四级菜籽油382吨。

  通知明确,抗震救灾粮油由国家按照就地就近、保质保量的要求,从现有中央储备或国家临时存储粮油库存中无偿划拨给地方。青海、四川省人民政府负责及时组织抗震救灾粮油的出库、加工和调运,并免费发放给因灾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和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地震灾区粮油供应数量及标准,按照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提供的需救助人数,每人每天1斤救济粮(成品粮)、发放3个月,以及每人一次性发放3.312斤(即1桶1.8升)食用油的标准核定。

  通知强调,妥善安排好地震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地震灾区困难群众粮油供应,是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各有关地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救灾粮油供应的各项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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