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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召开普查工作部署会
【2019年05月14日】 【字号:

为进一步提高站位,压实责任,统筹推动大清查普查阶段各项工作有序开展,5月6日,西藏自治区大清查协调机制召开自治区大清查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普查组长工作部署会。自治区协调机制副召集人、自治区协调机制办公室主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徐海作部署讲话,自治区大清查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自治区政协特邀代表及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业务处室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4月自治区大清查协调机制对全区7市(地)大清查工作进度、落实大清查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企业自查的督导情况。会议明确要求普查组下一步普查工作重点,要对标自治区督导发现的问题,突出检查辖区内重点粮食品种、问题多发区域领域、自治区储备成品粮、自治区动态应急地方储备粮、承储政策性粮食的民营企业的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以问题整改树立行业管理高标准,传导从严监管高要求,促进我区粮食管理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会议对自治区普查方案做了进一步强调,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方式,明确各组人员,明确普查任务、明确岗位职责。普查工作实行牵头负责制和组长负责制,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检查结果实行终身责任追究。普查工作中要认真查实数量,查明质量,查清问题,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问题台账,企业要建立整改台账,承储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督促整改,市(地)大清查办要挂牌督导落实,一级压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会议就普查工作提出纪律要求,普查组要严格按照大清查方案、方法、程序、指引和相关规定开展检查,不准走过场、搞变通,不准弄虚作假;要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廉洁纪律,按规定吃工作餐,按标准交纳伙食费。检查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西藏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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