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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正式启动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质量大清查扦样工作
【2019年03月25日】 【字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展开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发﹝2018﹞61号)精神和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等七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19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发改粮食﹝2019﹞145号)工作要求,为圆满完成大清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大清查协调机制扦样组全体人员于3月21日正式对拉萨国家粮食储备库开展实地扦样工作。

此次大清查扦样工作的范围包括拉萨国家粮食储备库存储的政策性原粮,以及存储政策性成品粮。每到一仓,扦样小组严格按照《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发﹝2010﹞190号)和关于《<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解释》(质检办便函﹝2011﹞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GB/T5491-1985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工作经验进行布置扦样点,规范扦样。根据2019年全国政策性库存粮食大清查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扦样登记表并绘制扦样布点图、测距、扦样、分样、封样,全程都进行了录像。每份样品均为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拉萨国家粮食储备库留存,两份当天下午由扦样组人员将其随车带至西藏自治区粮油中心化验室,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留存备检。

通过此次大清查扦样工作的“热身”,我们深刻的意识到扦样工作必须重视两个问题:一是扦样的规范性是一个样品源是否具备代表性的根本保证,合理科学地进行扦样对于确保粮食检验结果的有效性至关重要。为保证粮食样品具有代表性,就要重视扦样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并采取规范化的操作,完善每一步,从而有效地保障粮食样品的代表性,进而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二是加强责任意识,只有“经验技术"加上“用心做”,オ能精益求精,オ能提高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于我区政策性粮食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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